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义强发布时间:2019-10-15浏览次数:189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等管控类化学品(以下简称管控化学品)的管理工作,针对近期公安机关在我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师生的关切和反映,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管控化学品的管理工作进行适当调整,从而进一步优化流程,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购买管理

1申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中间环节,自20191011日起,各单位申请购买管控化学品填写的《中国海洋大学管控化学品购买申请表》(附件一)直接提交至国资处:

鱼山校区:胜利楼127房间,孙老师,82032527

崂山校区:行远楼221房间,李老师,66782523

国资处将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汇总各单位购买需求,并集中赴公安机关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其中:

易制毒化学品:每月5日、20日申报(逢周末或节假日自动顺延,下同);

易制爆化学品:每周四申报;

剧毒化学品:一单一报。

2配送。公安机关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国资处将统一与供货商签订购销合同,协调供货商直接将管控化学品配送至各实验室,请各实验室在接收时配合做好登记工作。

3结算。国资处将根据购销合同与供货商结算,请各实验室在收到管控化学品并验收无误后,将费用统一内划至国资处账户:1024000-851979000002

二、管理体系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定要求,各单位、实验室要指定专人(须为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为管控化学品专管员,具体职责如下:

单位专管员:负责本单位管控化学品购买审批、使用监管、数据上报等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单位管控化学品进行专项检查等。

实验室专管员:负责本实验室管控化学品的采购申报、保管、发放与回收登记,接受公安机关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专项检查等。

请各单位填写《管控化学品单位专管员信息表》(附件二)、《管控化学品实验室专管员信息表》(附件三)、《接触管控化学品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四),于1017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行远楼221房间,电子版同时发送至liheng@ouc.edu.cn学校将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提交各单位、实验室专管员以及接触管控化学品人员名单。自111日起,学校只受理由实验室专管员申请、单位专管员审核通过的管控化学品购买申请。

三、日常管理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管控化学品的管理,使用管控化学品的实验室,必须配备专用的药品柜,严格落实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根据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公安机关将对各使用管控化学品的实验室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请各单位、实验室务必高度重视管控化学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将相关工作安排传达到各位师生,配合公安机关的例行检查工作。

四、其他

1.根据上级要求,学校鱼山校区、崂山校区两处暂存点不再存储计划外管控化学品。请各实验室提前做好管控化学品使用规划,避免因申购不及时对正常教学科研工作造成影响。

2.通过学校统一购买的管控化学品严格实行“一瓶一签”,严禁未经学校批准购买、使用、转让、接收、销售、贮存、运输管控化学品的行为。公安机关在例行检查中一旦发现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学院、实验室相关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未尽事宜,请与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李恒,66782523

  

附件一:中国海洋大学管控化学品购买申请表.doc

附件二:管控化学品学院专管员信息表.doc

附件三:管控化学品实验室专管员信息表.doc

附件四:接触管控化学品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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