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中国海洋大学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字〔2016〕27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20年度实验室研究基金项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主要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的在岗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二、项目资助金额与支持领域
(一)资助金额
2020年度实验室研究基金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其中,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不高于1.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按需申请,原则上不高于5万元。项目资助金额根据申报情况及最终评审结果确定。
(二)支持领域
1.实验教学项目:实验教学改革、创新、虚拟仿真等方面的研究与探索;
2.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管理与共享等方面的研究与探索;
3.实验教学设备的开发:实验教学装置的研制、改造、新功能开发与技术研究;
4.2020年度重点项目设立定向项目3项,具体内容如下:
I.基于新媒体传播的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系列)作品开发制作;
II.实验耗材、化学试剂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探索;
III.实验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探索。
三、有关要求
1.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2.已获立项尚未通过结题评审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度不再批准新立项;
3.申请项目以学校本科生实验教学、管理研究内容为主(占比到达70%),单位主管实验教学负责人进行审核,每个单位(学校二级单位)最多推荐3个项目。
4.项目立项后将进行中期考核,年底或次年进行结题验收,结题时各项目必须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软件、教材、著作等形式的成果。
四、工作时间安排
1.申请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研究基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申请书》(详见附件1) ,由院(中心)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1份于9月27日前交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行远楼219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enxu_b@ouc.edu.cn
2.由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办公室授权的部门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2019年12月完成项目评审;
3.完成项目评审后公示评审结果。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66782253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9月6日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190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