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心):
2018年暑假将至,为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务必加强管理,对实验室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暑假期间仍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实验室,应落实安全负责人,并向各单位及时报备。在教育教学和科研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实验室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针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制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落实防护措施。
三、全面排查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隐患,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仪器设备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行为。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不得违章用火、用电。因实验要求,需连续供电的设备要有专人值守。
四、做好各类在用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尤其加强特种设备(行车、高压气瓶、高压蒸锅等)的管理。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使用。
五、实验室药品务必做到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必须妥善保存。领用时应根据假期实验安排按需领取,严格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
六、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暑假期间学校将继续委托专业企业对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置,根据《2018年暑期实验室危险废物回收安排》(附件1)进行集中回收。各实验室需严格遵守《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对实验产生的固体、液体危险废弃物应分类包装,妥善保管,严禁随意丢弃、倾倒,坚决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七、暑期正值雨季,各实验室须做好防暴雨、防雷击的预防措施,避免人员及财产损失。假期不承担任务的实验室,在切实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雨等各项安全措施后,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贴好封条。
暑假期间如遇紧急状况,应立即拨打学校报警电话(崂山校区66782110,鱼山校区82032110),并及时报告院(系)、学校值班人员,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学校将于近期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实验室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向全校进行通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处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