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院、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7年暑假将至,为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务必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对实验室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假期期间仍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实验室,应向所在单位备案,落实安全责任人。在教育教学和科研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实验室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制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配备防护设施,落实安全措施。
三、全面排查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隐患,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仪器设备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行为。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不得违章用火、用电。因实验要求,需连续供电的设备要有专人值守。
四、做好各类在用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使用。
五、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试剂,要做到规范管理,对残留及未用完的化学药品必须妥善保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于“剧毒、易制毒、易制爆、放射性”等学校集中管控化学品必须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
六、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假期期间学校将继续委托专业企业对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置,各实验室需严格遵守《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对实验产生的固体、液体危险废弃物分类包装,妥善保管,严禁随意丢弃、倾倒,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七、暑期正值雨季,各实验室须做好防暴雨、防雷击的预防措施,避免人员及财产损失。假期不承担任务的实验室,在切实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雨等各项安全措施后,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贴好封条。
假期期间如遇紧急状况,立即拨打学校报警电话(崂山校区66782110,鱼山校区82032110),并及时报告院(系)、学校值班人员,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八、本学期学校组织实验室安全督导员对各院、重点实验室进行了实验室安全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已向各单位进行了反馈,请各单位根据前期督导反馈情况,对照附件《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对本单位各实验室进行自查,各实验室填写的《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由本单位存档。
请各单位于7月12日前将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行远楼219房间,联系人:盖涛,电话:66782253)。
九、学校将于7月11日-12日,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实验室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向全校进行通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