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验室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2016年项目)的研究工作已开展一年多,为了及时总结、推广2016年项目的研究成果,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中国海洋大学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海大字【2015】26号)精神,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拟组织开展2016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2016年度实验室研究基金立项项目(详见附件1)。
二、项目负责人应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研究基金项目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见附件2),并由院(系)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于4月5日前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行远楼219室)。同时,需报送其它实证(支撑、辅助)材料,如研究报告、实验方案、发表论文复印件、仪器设备样机照片及使用说明书等。
未尽事宜,请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张岩电话:66782253邮箱:yanzhang2011@ouc.edu.cn
附件:1. 应结题验收实验室研究基金项目一览表
2. 《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研究基金项目验收报告》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