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gzc发布时间:2017-01-11浏览次数:320


各学院(系、重点实验室):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在本学期,学校进一步完善了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了规章制度,加强了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增加了实验室安全设施投入,先后开展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措施,实验室安全治理能力得到了提升。在寒假来临之际,为切实保证假期实验室安全,保证师生过一个祥和稳定的春节,保证新学期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进行,现就做好期末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各学院(系、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所属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我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教育培训、环境与设施条件以及实验室危险品、特种设备、生物安全、辐射安全、仪器设备使用安全、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内容。

1.实验室自查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开展安全自查,查找安全隐患,规范操作规程,维护安全设施,落实安全责任,即查即改完善安全措施。各实验室自查完成后应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见附件1)。

2.编制201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梳理2016年度实验室工作的基础上,汇编《201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含组织机构、责任体系、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环境与设施、评估与检查等)、主要安全措施与成效、年度安全环保事件、年度单位自查情况汇总及整改情况、问题与建议等。

3.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各单位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小组负责人需与学校签订《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责任书》(见附件3),各实验室负责人与各单位签订《XXXX学院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责任书》(内容自拟)。

4.按照学校《关于实行实验气体定点采购的通知》(实验室【2016102号)要求,对本单位气瓶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各实验室气瓶托管、使用落实情况,督促实验室及时办理气瓶托管或报废手续。

5.按照学校《关于开展实验室辐射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按时汇总上报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情况,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辐射安全。

6.进一步推进《关于落实实验室安全整改工作的通知》(实验室【201625号)有关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按期完成。

二、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

学校将于117-18日组织专家到各单位进行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在各项常规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实验室气瓶托管、使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将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2.各单位要以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为契机,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构建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努力建立实验室安全长效机制。

3.各单位将本单位《2016年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责任书》于2017122日前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行远楼21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gaitao@ouc.edu.cn。各实验室填写的《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本单位存档。

联系人:盖涛、陈文蕾

联系电话:66782253



附件1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doc

附件2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doc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责任书.doc





  

                                     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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