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加强实验室研究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营造良好的实验室研究环境,发挥教师、实验、工程技术人员从事实验室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实验室建设质量和水平。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中国海洋大学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字〔2015〕26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申报2017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验室研究基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年龄40岁以下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的在岗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二、重点支持领域:
1. 开放共享效果明显的大型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技术研究;
2. 教学实验项目研究;
3. 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研究;
4. 实验室开放与共享研究;
5. 实验室虚拟仿真与信息化研究。
三、项目要求:
项目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技术研究项目资助额度按需申请,其他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不高于1万元。项目经专家评审后,择优支持。
请申请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研究基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申请书》(附件1) ,由院(系)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一式二份于9月20日前交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行远楼219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enwl@ouc.edu.cn
未尽事宜,请与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陈文蕾电话:66782253 邮箱:chenwl@ouc.edu.cn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