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9年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研究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
各院(系)、中心: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海大设备字[2008]7号)精神,经过项目组提交材料、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材料、专家评审,2009年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研究基金中期检查工作现已结束,现将结果公布如下(见附件)。
非示范中心软建设子项目的二期经费将随即下达,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合理优化研究内容,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附件:2009年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研究基金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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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