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
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及组织我校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单位:
现将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转发各单位。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通知》要求,填写《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绩效考评表》(以下简称《考核表》),并准备其它相关材料。《考核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成、加盖公章并装订(勿用塑料封面)后,连同其它材料(一份),务必于9月23日前报送我处。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周益锋;
电话:66782253;
E-mail:zyf@ouc.edu.cn。
附件:《关于开展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关于开展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经验,奖励先进,进一步促进我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工作,根据《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实施意见》和《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暂行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绩效考评工作。
一、考评范围
省协作网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依托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及入网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以下简称仪器设备)。
二、考评方式
依据考评材料计算得分,初步确定考评等级;对考评良好以上的进行现场考评。现场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评内容
1、共享服务样品数量、对外服务收入、对外服务机时;
2、科研项目及成果(奖励、论文专著、专利、技术标准);
3、人才培养;
4、网络维护(仪器设备、人员、单位等网上信息更新情况)。
四、需提供的资料
1、上报材料:
(1)《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绩效考评表》一式一份(网上填报);
(2)服务收费年度收入账证明(财务部门出具);
(3)相关认证、认可资质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复印件);
(4)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省级以上奖励、专利、专有技术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归还原件。
2、抽查材料:
(1)《委托检测协议书》及样品测试报告;
(2)服务收费发票存根、年度收入账证明;
(3)通过有资质测试机构的性能检测报告;
(4)相关认证证明材料;
(5)其它相关资料。
五、考评要求
1、各依托单位登陆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网上办事”栏目中的“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绩效考评信息填报系统”填写《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绩效考评表》,考评信息报表所填数据均填写2008年10月至2009年9月的信息。网上填报完成后,将《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绩效考评表》打印、装订(勿用塑料封面)并加盖公章,连同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一份)报各市科技局。
2、各市科技局要切实重视本次绩效考评工作,认真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考评材料,于2009年9月25日前,汇总寄送(以邮戳为准)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科技条件处(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工作组)。
3、各依托单位要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按时上报,过期不予受理。有弄虚作假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考评工作完成后,对绩效考评先进单位和优秀机组予以表彰奖励。
联系人:尹承山 陈光明
电 话:0531-82629800 82629667
地 址:济南市千佛山东二路19号(250014)
网络系统维护电话:0531-86040241
山东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科技条件处
二○○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