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16浏览次数:83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

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及组织我校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单位:

现将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转发各单位。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通知》要求,填写《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绩效考评表》(以下简称《考核表》),并准备其它相关材料。《考核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成、加盖公章并装订(勿用塑料封面)后,连同其它材料(一份),务必于923日前报送我处。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周益锋;

电话:66782253

E-mailzyf@ouc.edu.cn

 

附件:《关于开展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九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关于开展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经验,奖励先进,进一步促进我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工作,根据《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实施意见》和《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暂行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绩效考评工作。

一、考评范围

省协作网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依托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及入网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以下简称仪器设备)。

二、考评方式

依据考评材料计算得分,初步确定考评等级;对考评良好以上的进行现场考评。现场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评内容

1、共享服务样品数量、对外服务收入、对外服务机时;

2、科研项目及成果(奖励、论文专著、专利、技术标准);

3、人才培养;

4、网络维护(仪器设备、人员、单位等网上信息更新情况)。

四、需提供的资料

1上报材料:

1)《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绩效考评表》一式一份(网上填报);

2)服务收费年度收入账证明(财务部门出具);

3)相关认证、认可资质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复印件);

4)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省级以上奖励、专利、专有技术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归还原件。

2抽查材料:

1)《委托检测协议书》及样品测试报告;

2)服务收费发票存根、年度收入账证明;

3)通过有资质测试机构的性能检测报告;

4)相关认证证明材料;

5)其它相关资料。

五、考评要求

1各依托单位登陆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网上办事栏目中的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绩效考评信息填报系统填写《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绩效考评表》,考评信息报表所填数据均填写200810月至20099月的信息。网上填报完成后,将《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绩效考评表》打印、装订(勿用塑料封面)并加盖公章,连同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一份)报各市科技局。

2各市科技局要切实重视本次绩效考评工作,认真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考评材料,于2009925日前,汇总寄送(以邮戳为准)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科技条件处(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工作组)。

3各依托单位要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按时上报,过期不予受理。有弄虚作假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考评工作完成后,对绩效考评先进单位和优秀机组予以表彰奖励。

联系人:尹承山 陈光明

 话:0531-82629800             82629667

 址:济南市千佛山东二路19号(250014

网络系统维护电话:0531-86040241

 

 

山东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科技条件处

○○九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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