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07-2008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的通知
各院(系):
按照教育部《关于报送2007/200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113号)、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07/200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08]26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涉及的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实验室。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的时间范围为
二、统计内容
(一)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贵重仪器设备是指《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的03类(仪器仪表)中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仪器设备。
贵重仪器设备表(附件1)中提供了各单位贵重仪器设备的编号、分类号、名称、型号等基本信息,请各单位依据此表统计填报各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表(附件2)。
(二)教学实验项目
教学实验项目是指本学年纳入教学计划且实际开出的教学实验项目。
教学实验项目表(附件3)中提供了各单位去年统计的实验室承担实验项目情况,请各单位在此基础上,核对各实验室承担实验项目的名称、所属学科名称、实验类别、实验者人数、实验者类别、每组人数、学时数、实验要求、实验类型等信息是否准确,或有变化,将变动情况进行改正并标成红色字体。如有新增实验项目,请按照教学实验项目表格式补充填报其信息。
(三)专任实验室人员信息
专任实验室人员是指编制和岗位均在实验室的工作人员。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附件4)中提供了各单位去年统计的专任实验室人员信息,请各单位在此统计表基础上完成以下工作:
1、核对各专任实验室人员的信息是否正确,如有误请在此统计表上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内容标成红色字体。
2、统计各专任实验室人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在表格中填写实验室人员参见相应培训的时间。
3、补充填报新增专任实验室人员信息,并注明新增。
(四)实验室基本情况
请各单位根据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附件5)中所列实验室,统计本单位实验室的各项信息。
以上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表格填报内容的详细说明见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附件6)。
三、请各单位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长(主任)抓紧组织统计填报工作,并于
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井爱国
联系电话:66782253
附件1 贵重仪器设备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2 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3 教学实验项目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4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5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6 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点击浏览该文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