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中心):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高函〔2007〕4号)文件要求,06-0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需在9月3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为做好该项工作,学校拟在前一阶段收集整理与本科教学评估相关的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基础上,组织填报其它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验室在06-07学年承担的研究生实验项目
(1)“研究生实验项目”包括研究生毕业论文、研究生参加的科研课题、研究生实验课程中的实验项目等;研究生统计范围为04、05、06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因在06-07学年,所有04、05级的学生均已进入毕业论文实验研究阶段,因此,这两级学生的毕业论文均应填报;
(2)实验项目学时数,指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使用实验室的时间,对于研究生毕业论文、研究生参加的科研课题,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大致估算;对于研究生实验课程中的实验项目,按实际情况填报即可;
(3)实验室为承担以上项目的各教学及科研实验室。
2、实验室人员在06-07学年的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以天为单位计数,统计范围包括本学年国内学历教育时间和非学历教育时间、本学年国外学历教育时间和非学历教育时间。
3、实验室基本情况
实验室既包括教学实验室,也包括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实验室,具体到二级实验室即可。统计内容包括:
(1)“实验室类型”,分为教学为主、科研为主、其它;“所属学科”按照最新版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填写;此两项内容已在表格中设置成下拉列表选项格式,直接点击选择即可;
(2)“教师获奖与成果”指本实验室专任人员在06-07学年获得的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与成果数量;“发明专利”指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3)“论文和教材情况”指本实验室在06-07学年发表的教学、科研论文篇数以及正式出版的实验教材数,三大检索指SCI、EI、ISTP;
(4)“科研及社会服务情况”,指在06-07学年,本实验室承担的科研项目或合作项目数、社会服务项目数、本实验室专任人员承担的教学研究项目数;
(5)“实验教学运行经费”,指本实验室在06-07学年期间在本科生实验教学及承担上述研究生实验项目发生的材料消耗、调研、新实验开发、水电费等经费,不含仪器设备维护经费。
我们将把上述统计项目的电子表格,以及04、05、06级研究生的名单、实验室人员名单分别发给各单位主管教学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各单位在填报研究生实验项目时可以参考04-06级研究生名单;实验室人员培训时间直接在实验室人员名单(已设置了培训时间栏目)上填报即可。
时间紧迫,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务必于9月26号前通过电子邮件将统计数据报送我处。
未尽事宜,请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井爱国
联系电话:82032253
E � mail:jingaiguo@ouc.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