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中心):
咨询评估结束以来,各院(系、中心)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和学校要求,积极推进教学实验室软硬件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实验室环境逐渐完善,仪器设备到位状况良好,实验室文化氛围有了新改观。但也有一些实验室在环境设施、仪器设备、软环境建设等方面还存在尚待完善之处,需要抓紧整改。
目前,学校自评报告已经定稿,实验室及实验室开放两个观测点的支撑材料也基本整理完毕。按要求,自评报告中提及的内容需要有支撑材料予以证明,自评报告、学校层面的支撑材料在院系层面要能得到印证,要有据可查;另一方面,自评报告、学校层面支撑材料中未涉及的内容,只要能够反映学校实验室的建设成果、运行效益及管理水平,也应该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在正式评估中呈现。
基于上述原因,请各院(系、中心)在取得既往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如下工作:
1、个别实验室的环境建设尚未完全结束,请相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从速推进建设,尽快投入新学期使用。
2、尽快组织仪器设备验收、就位,抓紧办理设备入库、报账手续,以保证账物相符、反映实验室建设成果。
3、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层面的管理规章制度,在细节之处反映我校实验室的管理水平。
4、根据印证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的需要,进一步整理实验室的运行使用记录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以往漏填的应抓紧填补,以备评估专家实地考察时查验。实验室及实验室开放两个观测点的支撑材料,我处将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教学实验室工作主管副院长(副主任)信箱。
5、目前尚未安装实验室上墙规章制度牌的单位,应尽快联系我处进行安装。
6、抓紧进行实验室文化环境建设,做好展板、门牌等的制作安装工作。
教学评估即将进行,时间极为紧迫,请各院(系、中心)抓紧实施各项工作,以积极的姿态和崭新的面貌迎接教学评估。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井爱国;
联系电话:8203225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