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院(系、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高函〔2007〕4号)文件精神和教学评估实验室及实验室开放观测点支撑材料建设的迫切要求,按学校部署,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拟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相关信息统计数据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拟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即本次所布置工作,采集与本科教学评估实验室及实验室开放观测点支撑材料密切相关的信息数据;第二阶段,将把本次采集的信息统计数据作为基础数据录入“实验项目与人员管理系统”后,再组织各实验室通过该系统进行细化内容的录入,同时组织开展研究生实验有关数据的填报;届时,我处将另发通知布置。
2、本次信息统计数据填报的内容,包括实验室建设水平类(实验室人员)、实验室运行效益类(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实验室开放情况、实验室开放效果)等,均是学校层及学院层教学评估实验室及实验室开放观测点的重要支撑材料;同时,这些数据,我处将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并进而上报教育部。因此必须保证填报质量,应能充分地展示我校实验室、实验教学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充分地反映各实验室的运行效益。
3、本次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所涉及的实验室,既包括教学实验室,也包括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由各院(系、中心)统一组织,以实验室为单位进行填报。其中,教学实验室,请以附件2表中所列的二级实验室或三级实验室为单位进行填报;科研实验室,请酌情确定填报单位,既可以整体实验室作为一个单位进行填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填报单元。具体操作方法请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4、请各单位负责实验室工作的院长(主任)组织开展该工作;同时,各实验室应指派一名实验技术人员作为实验室信息管理员负责与我处联系,信息管理员人选确定后填写《实验室信息管理员信息表》(附件14)并于
5、为便于填报,我处绘制了10份Excel表格(详见附件4―13),请按要求填写这些表格即可,关于各表格的填写说明详见附件1。信息统计数据材料填写完成后,请各院系负责实验室工作的院长(主任)汇总、审核后集中发送至我处实验室管理科。为保证在校外专家预评估前形成学校层面的支撑材料,请各实验室务必于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魏军,井爱国;
联系电话:82032253,66782253;
E-MAIL:jingaiguo@o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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