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院(系、中心)及其它有关单位: 财务处日前发布了《关于编报2007年事业计划及年度预算的通知》。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项目编报质量,现对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审核评估的项目进行进一步解释和说明,并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审核评估的专项经费项目范围 1、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包括仪器设备购置、老设备维修; 2、办公设备更新费 3、实验室环境改造、维修项目 二、申报程序 1、各单位组织填报专项经费项目材料,不同项目的材料种类及格式不同,请注意分辨。项目材料填写完成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后,于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受理申报,不同项目由不同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受理申报后,将根据财务处通知及学校其它有关文件要求,视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论证。 3、事业计划报批及专项经费预算编审的时间安排,按财务处通知执行。 三、组织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 1、组织申报材料时,应写实,应明确列出核心建设内容,并围绕核心内容展开论述。描述和论述内容应言简意赅。 2、时间较为紧迫,希望各单位充分动员广大教师,抓紧组织,认真把关,保证项目编报质量。 以上为各项目的共性说明,针对不同项目的具体解释和说明请查阅本通知附件。 附件:1、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编报解释和说明及其附件 2、办公设备更新费项目编报解释和说明及其附件 3、实验室环境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编报解释和说明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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