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海大研字〔2012〕21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在2016级、2017级全体研究生中开展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综合考评
研究生综合考评工作是各类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基础,请各学院组织2016级、2017级研究生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附件1)。
二、荣誉称号评选
(一)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
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2016级、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的研究生应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申请表由学院自行设计)。
请各学院按照《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2)的名额分配情况及本单位的奖励实施细则评选本单位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并根据评选结果填写《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3)。
(二)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推荐
请各学院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二、三年级研究生班集体申报校级研究生优秀班集体,学院组织公开答辩后,确定1个研究生班级作为学院推荐的校级研究生优秀班集体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推荐班级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登记表》(附件4)。
有意申请2018年度山东省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须填写《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汇总表》(附件5)并进行公开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按照答辩成绩排名以及2018年度山东省先进班集体的名额确定明年的推荐名单。
三、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党委副书记为本单位研究生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生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
(二)博士研究生的优秀研究生名额与硕士研究生的优秀研究生名额不得打通使用。
(三)各类评选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9月30日前将汇总好的研究生综合考评表、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登记表、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汇总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四)研工部将抽查部分学院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如出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将直接予以撤销,名额不予补充。
(五)填写完毕的研究生综合考评表将返还各单位,并由各单位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董喆
联系电话:66786621
邮箱:dongzhe@ouc.edu.cn
办公室:行远楼135室
附件: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