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按照教育部规定,博士、硕士毕业、学位证书中必须粘贴统一拍摄的照片(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及专业学位研究生),该照片将作为学位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材料。现将2016年秋季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学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高校教师、中职教师、职业学校教师、非全日制MBA、MPA、会计硕士、法律硕士)电子注册照相工作安排如下:
一、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于2016年12月5日前,自行到逸彩图片社采集照片。照片采集时间最迟不得晚于答辩时间,如未及时采集照片,会导致学位证书不能按时发放。
二、着装要求:男生白色衬衣,鲜艳领带;女生浅色衣服(国家规定背景为蓝色,勿穿蓝色衣服),发型整齐。
逸彩图片社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65号影视大酒店3楼309房间
电话:0532-85887325 营业时间:9:30至17:00 (周日休息)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