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上级工会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二、协助党委开展对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常在教职工中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职业道德等教育。
三、会同学校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模人物的培养、推荐和评选表彰工作。
四、按期召开学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做好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注重维护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承担教代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大会闭会期间,承担教代会办事机构的工作,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落实情况。
六、组织教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组建并管理好各种业余活动团体,办好工会俱乐部。
七、指导、支持学校各部门工会和教代会依法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
八、认真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协助校行政合理解决教职工的住房、子女就学、医疗保健等生活方面的困难。
九、注重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教职工的现象斗争。
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委提供信息,沟通领导与群众的联系。
十一、做好接受工会会员的工作,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
十二、遵守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的经费,管好工会的财产。
十三、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