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陈晓琳发布时间:2024-03-25浏览次数:18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

招生计划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14

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

3

050210

亚非语言文学

1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1

055101

英语笔译

27

055102

英语口译

6

055105

日语笔译

11

055106

日语口译

5

055109

德语笔译

3

055111

朝鲜语笔译

20

注:学院将根据复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不占用上述招生计划。

三、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要求(详见海大研招网通知链接: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由学院予以审查。请考生仔细检查后上传材料,如需更换任何内容,请考生重新打包所有材料后上传。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针对存在问题的材料,学院将联系考生进行补充。

考生应于20243271500前在招生管理平台完成材料上传,在20243271500前完成缴费。

复试安排及复试名单,请及时关注外国语学院网站(http://flc.ouc.edu.cn/)。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方式为现场面试,复试内容为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结合进行。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前3分钟为自我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经历、学业表现、获奖情况、科研情况、个人特长、研究方向与未来规划等,然后开始互动交流。

复试考查学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等情况,同时考查学生的发音准确、表达流畅自然、思路清晰、逻辑性强、语言丰富、自信礼貌等维度。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方式具体安排将随复试安排一并发布。

五、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9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

六、录取原则

1.各专业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flc.ouc.edu.cn)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

考生对公布的成绩有异议,可在公布期间内向学院申诉(联系人:陈老师,邮箱:chenxiaolin@ouc.edu.cn,电话:6678731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申诉复议工作,并给予考生答复。考生对复议结果不认可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查。

八、其他

本方案由外国语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方式:邮箱:chenxiaolin@ouc.edu.cn,电话0532-66787311,联系人:陈老师

 

外国语学院

                              202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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