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报送审核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7〕227号】中省级优秀毕业生审核及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度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我院2018年度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现象,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异;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
(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六)主动面向西部和基层地区、艰苦行业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七)被评为学校“优秀毕业生”或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
三、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评选审批程序,做好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一)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按要求提交材料后,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结合学生在校期间在学习、实践、科研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综合考量以确定初选人员。学院将初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二)优秀毕业生初选候选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样式见附件1(纸型A4,反正面打印,不得变动原表格格式。“培养方式”填:定向/非定向;“综合测评成绩及名次”处:本科生填写保研推荐时的成绩与班级名次,如1/21;研究生填写2017年素质测评的综合成绩与班级名次,如1/21)。
【2】《2018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电子版),见附件2(“编号”无需填写,“培养方式”填:定向/非定向;“落实就业单位情况”处:若已找到工作,则填写工作单位;若仍未找到工作,则写“无”;单元格格式请设置为“文本”,不得自行更改行宽)。
材料提交相关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请于11.14(本周二)下午5:30之前提交至学院115团委办公室。
【2】《2018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电子版)请于11.14(本周二)下午3:30之前发送至德辅邮箱defuroutine2017@163.com。发送时,邮件名及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年级专业-省优毕申请”。
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大家抓紧时间。
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的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
毕业离校前如有考试成绩不及格、重修、补考或结业,以及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将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取消其“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届优秀毕业生”称号。
联系人:贾腾飞
联系电话:66787319
外国语学院团委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