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各班:
“海之子”成长助学基金的资金来自于全校教职工的“爱心一日捐”捐款,根据《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2014年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申请使用工作的通知》和《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第五届“海之子”成长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额度
“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开展能力提升及公益服务等活动,此次拟资助外国语学院6人,资助额度为3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的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应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四)被列入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五)承诺参加校内外素质拓展、社会调查、公益服务等能力素质提升和爱心奉献类活动,并有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
(六)根据学院规定,2014年5月至今国奖、励志以及各项社会奖助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再重复参评。
三、评定办法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如下材料:1、《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一栏不用填写。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或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纸质版(此项材料如有困难,于4月11日前提交即可);3、个人成长类活动计划书纸质版和电子版(需申请人本人签字);4、《外国语学院第五届“海之子”成长助学金获助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二)学院成立“海之子”成长助学金评审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和活动计划书进行审查,通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学生,并公示3天;
(三)学校进行审核,汇总相关材料后报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确定获助名单。
四、具体要求
(一)请各班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及时准备相应材料,材料反馈时间截点为:4月3日上午11点。其中,电子版请打包发送至wgyxyzz@126.com,主题和附件请以“201X级X语X班+姓名+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申请材料”命名;纸质版材料由申请者本人按时提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115),逾期未反馈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送的所有书面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中,院系、专业、年级、家庭住址等信息均为全称,正反面打印的材料版面设计美观。
(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复印件需本人在提交其他材料时,到学院团委办公室查询是否已提交原件以及原件是否合格,如合格,学院将统一为申请者提供复印件,本人无需重复提交;如不合格,则需按要求重新办理。如担心证明表不合格,可提前办理(发电子版给父母,父母在家打印后按要求填写、盖章,并传真复印件,原件利用假期邮寄回学校),具体表格及填表说明见附件四。此项材料如有困难,于4月11日前提交即可。
(四)所有材料均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认真填写,其中素质测评成绩及班级人数请以《附件三、外国语学院素质测评成绩》为准,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认真填写者,学院有权取消其答辩资格。
(五)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和初审,并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初步定于4月7日18:30在外国语学院N117进行,请提前五分钟到N108候场。
(六)后续事宜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明峰
联系电话:66787319
工作邮箱: oucwmf@ouc.edu.cn
外国语学院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