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2级研究生各班级: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序号 | 奖项名称 | 项目金额/人(元) | 名额 |
1 | 第十三届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 5000 | 4 |
2 | 东升研究生奖学金 | 2500 | 2 |
二、评选条件
(一)第十三届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1.2021-2022级硕士研究生,2020-2022级博士研究生;
2.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评奖学年未受到学院及以上行政或党团组织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优异,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列本班级或专业前50%;
4.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博士研究生取得2项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取得1项及以上的科研成果(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科研成果包括: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生论文;国家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获国家注册版权的计算机软件;经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鉴定通过)成果。其中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公布的《中国海洋大学认定的核心期刊目录》中的期刊或属于CSSCI期刊者优先。(已经参评并获得其他奖学金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使用该成果获得本次奖学金后该成果后续也不可重复使用参加其他奖学金评选)
(二)东升研究生奖学金
1.基本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
2.学习态度端正,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列本班级或专业前50%;
3.在科技活动、公益服务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
4.在日常学习、科研、生活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奉献,服务学生,表现突出,或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并被学校采纳。
三、评选程序
1.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对申请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通过公开答辩等方式选拔推荐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生工作处。(暂定10.25下午组织答辩)
3.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助)名单,报相关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备案。经管理委员会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获奖(助)资格。
4.获奖助名单确定后,由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确定颁发和表彰事宜。
四、提交材料
请申请人填写《附件1: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基本情况简表》并提供证明材料(电子版),由班长汇总后,于10月22日下午17:00之前以班级为单位反馈至邮箱wangqin3332@ouc.edu.cn
五、特别说明
1、本次社会奖助学金评选统一评选一学年内大部分(非全部)的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后发放奖学金时间不定,请申请同学周知;
2、本次社会奖助学金评选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请,并提交电子版材料,过时不候;
3、本次社会奖助学金允许同学们同时申请多个奖项,但所有同学只有一次答辩机会,原则上不允许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研究生学术成果已参评过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奖项的不可重复使用。
4、所有信息务必真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获奖资格并严肃处理。
联系人:王钦 联系电话:66782985
经济学院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