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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公告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5-14浏览次数:294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
2020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公告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8410月设立,是全国首批14个国家级开发区之一,区内规划有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大片区之一的烟台片区、中韩(烟台)产业园两大核心区之一的西区、烟台保税港区西区、国际招商产业园等重要开放载体。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机械制造、电子信息两大主导产业持续升级,生物医药、化工新材料两大优势产业强势崛起,大数据、节能环保、智能制造等潜力产业增容扩规的产业格局,先后落户世界500强项目88个,产值过百亿元企业4家,过十亿元企业30家,在2019年商务部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排名中位列第八,是烟台市现代化经济中心、先进制造业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现代服务业中心,也是全省最具发展活力的园区之一。 

     为适应自贸时代的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拟实施2020年“八角湾优才计划”,面向中国海洋大学等高校定向选聘一批优秀应届毕业生,充实干部人才队伍,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岗位设置

共计划选聘55名,其中专业岗位30名,综合岗位25名。具体岗位设置及专业要求见《2020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聘资格条件

(一)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独立学院除外)。2017年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大学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学制。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在20207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2731日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24周岁以下(19958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27周岁以下(19928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98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年龄相应放宽1岁。

(五)报考专业岗位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六)报考综合岗位的,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监会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满1届以上;学生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任满1学年以上。

(七)报考岗位所需全部资格条件、资格证书(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等需在2020515日(含)前取得。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吃苦奉献精神,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曾受过处分、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拟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站(http://www.yeda.gov.cn/),进入2020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材料清单见附件2)。建立报名容缺机制,因客观条件,暂无法上传选聘职位要求所需证明材料的,经报考者本人作出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承诺,并上传《个人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后,可以先报名;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内无法提供的,取消资格。

报名时间:5158:3051816:00

2.资格初审。请报名人员于5198:30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情况。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将不能更改。初审通过后,报名人员可下载打印《2020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报名登记表》。

资格初审时间:5158:305198:30。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如报名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51912:00前向指定的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审核结果。

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选聘人数3倍的专业岗位,或达不到计划选聘人数2倍的综合岗位,分别按1:31:2的比例相应核减选聘计划,岗位核减的计划可视情况调整到其他岗位。已报考被取消选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二)网络预选

根据工作需要,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远程视频预选。综合考虑专业水平、学历学位、获得奖励、政治面貌、担任学生干部、外语水平及视频面谈交流情况等因素,确定通过网络预选人员范围。

网络预选具体安排相关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等途径公布。

(三)综合测试

通过网络预选的人员进行综合测试。原则上,综合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专业岗位的,不安排笔试;报考综合岗位的,均需进行笔试。

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间与地点等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等途径公布。

1.笔试。参加笔试人员须提前在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试政治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随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照选聘计划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达到最低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2.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包括未安排参加笔试环节的报考人员)均需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未能按时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方式(根据岗位特点,招商类岗位视情增加其他测试),重点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以及举止仪表、与岗位的匹配度等。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场其他岗位进入拟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4.总成绩计算。综合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未安排参加笔试环节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安排参加笔试环节的,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专业岗位的,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聘计划的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拟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报考综合岗位的,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聘计划的1: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拟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出现成绩并列且影响聘用的,参加笔试环节的,按笔试成绩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拟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未参加笔试环节的,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拟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5.现场签约。总成绩当场公布,按照选聘计划数量1:1的比例,当场签订就业补充协议。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根据选聘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并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等干部人事档案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同时,对考察对象相关信息、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干部人事档案相关政策规定情况的,或在选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以及发现违规违纪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于正式毕业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公示期内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进入同一岗位拟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管理使用

1.聘用人员统一分配到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一线以及基层镇街进行重点锻炼培养,培养期一般不少于2年。对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使用。

不服从统一管理分配的、未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及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均使用事业编制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合同期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后,按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有关规定确定薪酬待遇。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2.报名人员在选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3.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4.本公告由“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396667

监督电话:05356396669

技术咨询电话:1531423800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1.2020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职位表

2.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3.个人诚信承诺书(模板)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

“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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