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9年度“立德树人优秀导师”的通知》要求,现将经济学院“立德树人优秀导师”的推荐和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经济学院全体在岗研究生导师。
二、评选标准
1.有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度政治责任感,积极传播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2.有道德情操。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治学态度严谨,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学术科研、课程考试、论文写作和答辩中均无学术不端行为。
3.有扎实学识。具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在教学、科研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生的学术研究给予经常性的有益指导,着力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积极为研究生水平提升、成长成才提供环境,创造机会。
4.有仁爱之心。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潜心研究生培养,切实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关心学校发展、关爱学生成长,积极对研究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就业指导,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师生关系和谐融洽、深受学生好评。
5.担任研究生导师三年以上,至少已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
三、工作流程
1.提名推荐环节。由学院基层组织(研究生班级、党团支部、科研团队等)提名候选人或由5名以上研究生联名推荐学院“立德树人优秀导师”候选人,并由“立德树人优秀导师”候选人指导的研究生代表填写并提交所推荐导师的《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2019年度“立德树人优秀导师”推荐表》(见附件)和个人生活照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并于6月6日17:00点前将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生活照电子版报送至经济学院研究生会负责人崔锦霞处(邮箱:oucjyyh@163.com,联系电话:15092293821)。
2.现场答辩环节。由学院研究生会组织“立德树人优秀导师”候选人指导的研究生代表进行答辩,现场介绍导师事迹。根据推荐及答辩情况初步确定学院候选人。现场评选的评委由每个年级每个专业的同学组成,共25人。如发现集体拉票、虚假操作等违规行为则取消候选人评选资格。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院推荐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立德树人优秀导师”推荐候选人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累计推荐人次和现场答辩情况等综合考虑,研究确定学院最终推荐人选(最多2名)。在学院公示2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2019年度“立德树人优秀导师”推荐表
经济学院
2019年6月3日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2019年度“立德树人优秀导师”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