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全面总结一年来我院党建工作的丰硕成果,充分展示我院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贯彻从严治党、践行“两学一做”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展现我院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和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建设国际知名、特色显著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进程中不断奋发进取,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201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现就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共产党员应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本条件是:
1.正式党员。
2.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决策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符合“四讲四有”党员标准,担当作为、事业心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社会实践等方面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创造突出业绩。
4.宗旨观念强,心系师生、热情服务,带头联系和服务师生,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群众口碑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师生员工广泛赞誉。
(二)先进党支部
先进党支部应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成绩突出。基本条件是:
1.领导班子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并注重加强支部自身制度建设,团结坚强,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日常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措施得当,党员队伍素质过硬、富有活力。
3.服务师生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解决师生难题,切实维护师生利益,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得到师生员工的拥护和支持。
4.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求务实,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5.遵守纪律好,严格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和各项纪律规定,坚持依法办事,廉洁勤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流程
学生党支部(非毕业班)优秀党员采取差额评选法。其中正式党员15人以下的党支部可推荐2名候选人,正式党员15人以上(含15人)的可推荐3名候选人,组织优秀党员候选人、党支部进行答辩确定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名单(优秀党员名额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1)。
教工党支部优秀党员确定采取内部推优原则。各教工党支部优秀党员名额分配如下:国贸系教工党支部2个名额;金融系、经济学系以及行政党支部1个名额。
(一)各党支部于6月7日中午12:00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其中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支部自愿决定是否申请),详见附件2、3、4;
(二)经审核后,于6月8日下发各学生党支部优秀党员候选人答辩名单;
(三) 6月9日左右组织优秀党员候选人及党支部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6月14日公布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名单,公示期为三天;
(五)公示结束后对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进行宣传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支部的推荐
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支部的推荐在党员、党支部认真总结评议过去一年表现的基础上,由各党支部组织党员酝酿提名,学院党委经讨论研究确定推荐名单。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要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普通党员倾斜。
(二)材料报送
各学生党支部请于6月7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报告及呈报申请表(见附件)以书面形式报送团委辅导员孙鹏静老师处,并发电子版至oucjyyh@163.com;教工党支部请于6月9日17:00前将推荐报告及呈报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报送团委蓝雷波老师处,并发电子版至lanleibo@ouc.edu.cn。为便于学习宣传与交流,呈报对象的主要事迹要写实、务实,字数在1500字以内;党支部的推荐意见要凝练概括呈报对象的特点,字数在300字左右。
各党支部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荐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切实把推荐评选工作作为以评促学、以评促建,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上新水平的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化党员教育的过程。要严格标准,把握导向,注重实绩,好中选优,确保质量。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履行民主程序,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酝酿推荐人选,严禁采取事先内定人选再征求意见的方式推荐。要注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增强透明度。
学院党委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形式,对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进行宣传表彰,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公示日期
公示期为三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经济学院党委反映。
经济学院党委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