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2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
请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安排专人认真、仔细审核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查看其入党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并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1、凡存在材料不真实、程序不规范,违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者,由院(系)党委提出处理意见,书面报党委组织部复核。
2、凡审批机关未签署审批意见的,应与其原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属于未及时审批的,应及时补办审批手续;属弄虚作假的,其党员身份不予承认。
3、《入党志愿书》中出现缺项、涂改和错填等问题的,要认真查明原因,视具体情况,让本人或原单位党组织予以补填或纠正。
4、新生党员入党材料一般应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训记录、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等。如有缺少材料的,要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索取,原单位不能及时提供的,应出具相关证明或者情况说明。
5、预备党员从原发展单位党组织转出组织关系时,如预备期已满,须回原发展单位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补齐转正材料。中学入党的预备党员要重新参加我校党校培训和考试。
6、《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为带有“回执联”的新版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或“中国海洋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向应填“中国海洋大学××学院”或“你处”。不符合规范的,须让学生本人尽快联系原单位更换介绍信。
7、发现问题后,须认真向本人和原单位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妥善保管谈话记录和原始材料。
请将《新生党员资格审查报告》连同《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统计表》(附件一)以书面形式9月28日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jjxyfdy@126.com。
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经审查新生入党档案材料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确认党员身份的,院(系、中心)党委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收取,组织填写《新生党员登记表》(外来新生填写附件二,本校升学新生填写附件三),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连同外来新生党员的介绍信一起于
2、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生党员,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及时组建或编入党支部,尽早开展新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对组织关系介绍信不符合规定或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缺一者,可登记暂存,暂不转接组织关系,待符合要求后再予以转接。
做好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和档案材料审核工作,事关学校党员队伍建设,事关学生党建工作的开展,各学院(系、中心)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材料的接收、登记、保管、审核工作。组织部将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杜绝审查不严或处理不当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