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工作即将开始。现将《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1,2,3,4.xls》发给你们(也可以在组织部网站下载),请按照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通过电子邮件或复印等方式,确保将《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发至每位毕业生党员,在毕业生党员中进一步加强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教育。
二、将所有毕业生党员信息分类汇总,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1,2,3,4.xls》。
1、留在原院(系)学习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无需转移组织关系(填表1);
2、转到本校其他单位学习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要办理校内组织关系转接(填表2);
3、组织关系转到山东省内的,可由我校直接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填表3);
4、根据青岛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组织关系转到山东省外的,由我校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填表4),再以院系为单位持介绍信到青岛市委组织部换信。
5、公务员、选调生等第二批派遣和缓派的毕业生党员请登记在表格后部,并在备注中注明“第二批派遣”或“缓派”。缓派需单独向总支申请。
三、参考“介绍信抬头汇总”对表格进行审核,并特别注意以下常见问题:
1、须按照组织关系接收党委在校内外、省内外分类;
2、“组织关系接收党委名称”栏填写的须是党委名称,不能出现如某某人才交流中心、某某公司人事部等抬头;
3、一些私企、外企或挂靠户口的小公司,不设党委,需将组织关系转到上一级管理部门党委,如就业单位是青岛海景花园大酒店,组织关系接收党委应是青岛市直机关工委,等等;请让学生向单位询问清楚;
4、省外的一些高校或公司不能直接跨省接收组织关系,需要通过上级党委转接,如上海有些高校组织关系接收党委应写上海市委科教工委转某某大学,天津有些高校组织关系接收党委应写天津市委教育卫生工委转某某大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