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参加第三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
大学生组竞赛的通知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要增强海洋意识”和李长春同志“提高全民族的海洋意识,意义重大”的重要指示精神,使更多的青少年了解海洋,认识海洋,热爱海洋,并投身海洋事业,同时也吸引全社会更加关注海洋,合理开发利用海洋,保护海洋。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国家海洋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
2.承办单位:海洋出版社
3.独家网络合作:中国网(www.china.com.cn)
4.网络支持:人民网(www.people.com.cn)、
海洋日活动官方网站(www.haiyangri.com)、
海洋出版社网站(www.oceanpress.com.cn)
三、参赛对象
全校本科生。
四、竞赛形式
参赛形式分为学校参赛及个人参赛两种形式。
1、学校参赛:全国分为四个赛区。以学校为单位参加赛区选拔,各赛区决出优胜者可参加电视总决赛。
2、个人参赛:所在学校未组织参赛的选手可通过网络注册、答题进行初赛、复赛,决出优胜者参加电视总决赛。
电视总决赛采取现场竞赛、电视录播方式进行。
五、竞赛资料
竞赛题目相关知识点可从中国网、海洋日活动官方网站、海洋出版社网站免费下载。
六、竞赛时间及细则
1.学校参赛
全国分为四个赛区。我校将组织各学院推荐的部分学生进行笔试(推荐工作将另行通知学院团总支),从中选拔出3名学生组成代表队参加所在上海赛区复赛,每个赛区决出的1支优胜队参加电视总决赛。
2.个人参赛
除学校选拔出的3名团体赛参赛队员以外,其他同学均按照如下个人参赛形式自由参赛:
(2)初赛:注册并取得参赛资格的选手在
(3)复赛:取得复赛资格的选手将于
3. 电视总决赛:
全国共5支代表队参加电视总决赛。现场答题部分的电视总决赛于11月中旬举行(现场答题将对选手的海洋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七、奖项设置
1.团体奖
团体一等奖4个,即入围电视总决赛的学校代表队,学校获得团体一等奖,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学校代表队的3名选手同时获个人一等奖。
团体二等奖4个,即获得分赛区第二名的学校获得团体二等奖,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学校代表队的3名选手同时获个人二等奖。
团体三等奖8个,即获得分赛区三、四名的学校获得团体三等奖,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学校代表队的3名选手同时获个人三等奖。
团体优胜奖若干。
2.个人奖
个人一等奖15名,选手通过电视总决赛决出特等奖2名:“南极特别奖”1名,获奖者免费赴南极考察;“北极特别奖”1名,获奖者可免费赴北极考察。其余一等奖获奖者及领队免费随“中国海监”船赴西沙考察。
个人二等奖19名,颁发获奖证书、奖品,赠阅1年《海洋世界》杂志。
个人三等奖34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1年《海洋世界》杂志。
3.组织活动奖
名额若干。根据组织参赛学生的数量及获奖名次情况,确定学生所在学校组织者的单位组织活动奖,颁发证书。
4.优秀指导教师
名额若干。根据组织参赛学生的数量及获奖名次情况,确定学生所在学校指导老师奖,颁发证书。
八、附则
1. 所有的竞赛选手须以真实身份参赛,弄虚作假、重复参赛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
2.所有选手须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无法取得联系的选手视为放弃参赛、奖励资格。
3.赴南北极、西沙考察和参加夏令营的获奖者须具备必要的身体健康条件。
4.考察活动、夏令营活动等奖励因获奖选手自身原因无法参加视为放弃奖励,所有奖励不予折现,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
5.竞赛活动及所有奖励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