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薛一发布时间:2022-04-21浏览次数:5316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博士考试招生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材料审核、综合面试、录取和监督等工作。

(二)学院按一级学科(群)或者相近二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工作。材料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学术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3/5

(三)学院按学科、专业(领域)成立面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各面试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面试工作,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四)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防疫物资的储备、人员管理、各类场所的防疫管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学位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全日制招生计划

非全日制招生计划

申请考核制

硕博连读

009

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081501

水文学及水资源

17

15


009

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081505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009

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0815Z1

海洋能利用技术

009

工程学院

专业学位

085700

资源与环境(海洋资源开发技术与装备)

7


10

三、综合面试方式和内容

(一)综合面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

 “网络远程面试”采用双机位进行,主系统为腾讯会议,备用系统为钉钉。具体要求详见《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考生要求及时间安排》(附件)

  1. 综合面试内容。

1.外国语水平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是否达到本学科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未达到外语条件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将增加基础外语水平测试内容。

2.专业能力考核。

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业务考核,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原综合考核中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部分纳入综合面试统一考核。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按照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

(二) 材料审核。

1.报考导师评价。学院将通过审核的考生材料提交至报考导师,导师对考生给出书面评价意见。

2.专家组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进入综合面试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确定名单。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交的材料审核结果进行审定,提出进入综合面试的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材料审核结果公布。420日前,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的所有考生的材料审核结果。

(三)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测试。

学院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准备工作监督检查表》逐一检查落实,并组织面试组进行内部演练。综合面试前组织考生进行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性能测试。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通过网络远程面试软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五)综合面试。

学院采取“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的工作机制,组织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的具体安排详见《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考生要求及时间安排》

  1. 综合面试结果的使用

  1. 综合面试总成绩的计算。

综合面试总成绩即为录取总成绩,综合面试总成绩及其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博士综合面试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90%+外国语考核成绩×10%

(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原则

1.各学科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综合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名并依次录取。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分别排序。

2.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综合面试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3.综合面试总成绩及其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思想政治理论、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面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公布

综合面试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coe.ouc.edu.cn/)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申请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负责组织调查,并给予考生答复。联系方式:0532-66786375xpeng@ouc.edu.cn

七、本方案由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6786375,联系人:彭老师

附件: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络远程综合面试考生要求及时间安排.doc

                                    

                                      工程学院

                                            202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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