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范围、人数及奖励金额
学习优秀奖学金:奖励工程学院海洋工程系、自动化系、机电工程系本科二至四年级学生6名,每人4000元。
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工程学院海洋工程系、自动化系、机电工程系本科生1名,每人5000元。
励志奖学金:奖励工程学院本科生3名,每人2000元。
二、 评选条件
(一)学习优秀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为“良好”以上;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本科在读二至四年级学生2015-2016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前30%,英语水平优异;
5、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比较突出,毕业后愿意到船舶与海洋工程设计制造等相关单位就职者优先。
(二)科技创新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为“良好”以上;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本科生取得1项(含1项)以上的科研成果(本科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本科生为第二完成人)。科研成果包含以下内容:在全国性、省部级学科竞赛中获得奖励;科技发明成果获国家、省部级奖励;在省部级以上学术期刊、论文集上发表科技论文;
5、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比较突出,毕业后愿意到船舶与海洋工程设计制造等相关单位就职者优先。
(三)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为“良好”以上;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富有爱心,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或社会实践活动;
4、品行端正、刻苦负责、勤奋诚实,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应以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为准,生活俭朴,毕业后愿意到船舶与海洋工程设计制造等相关单位就职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向班级提出申请,班级进行初步审核,申请学生需填写并提交《卡特彼勒推进器格奖学金个人信息汇总表》;
2、班级推荐。符合条件班级推荐的总人数不超过3人,每个奖项不超过1人。个人信息汇总表请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于11月23日17:00前发送至434690127@qq.com(答辩汇总表请各班务必核对准确,统一发送,个人单独发送不予受理)
3、初审答辩。党团委对经过审核后的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
4、根据答辩情况,评审小组公开审议并确定各项奖学金的最终人选,评选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博格推进器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工程学院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