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出资设立“中国海洋大学鲁信奖学基金”。现将第三届“鲁信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金额
资助面向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法政学院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共计20名在校优秀学生,每人3000元,合计6万元。资助工程学院学生4名。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上年度“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为“良好”及以上;
2、学习成绩优异,上年度学习成绩列班级前30%;
3、富有爱心,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实践活动;
4、我校正式注册在校的2013、2014、2015级本科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资助资格自动取消:
(1)申请奖励、资助时弄虚作假者;
(2)转入下一年级学习者;
(3)主动要求放弃奖励、资助者。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班级推荐一名学生至学院,推荐学生需11月15日前登录“学工在线”提交申请,对推荐名额有意见者可与团委联系;
2、填写附件《个人信息汇总表》,11月15日晚21:00前发送到邮箱434690127@qq.com,未按时发送者相当于放弃;
3、院系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定小组,根据学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在学院(系)内通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4、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名单报中国海洋大学“鲁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获奖人选。
联系人:卞玉龙 联系电话:0532-66781976
工程学院团委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