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增强创业观念,促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同时为2016年省级、国家级创业大赛选拔优秀作品,特举办我校2015年“创青春”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内容 |
2015年10月中旬—11月初 | 公开征集创意,进行团队组建。 |
2015年11月 | 开展前期调研,提交项目创业计划书。 |
2015年12月中旬 | 进行创业计划书盲评、专家评审,遴选30件左右入围校赛作品。 |
2015年12月—2016年2月 | 资助入围校赛作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项目创业计划书。 |
2016年3月 | 举办校级比赛评选一、二、三等奖。 |
2016年3月—6月 | 备战省级赛事,同时遴选优秀项目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室。 |
二、竞赛要求
1.参赛资格
我校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赛。
2.组队要求
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比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进行跨学历层次、跨专业、跨年级组队,组建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团队成员应包括管理、财务、法律、计算机等项目管理运行所需专业同学。
3.项目选择
参赛项目须是一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发明或服务(包括概念产品或服务),着重于文化创意(Cultural creative)、高科技元素(High-tech elements)和新商业模式(New business model)三个领域。
4.比赛内容
比赛侧重于对参赛项目的市场前景、发展战略、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管理团队等方面进行评价,主要通过项目公开展示、创业计划书书面评审、评委现场提问等环节进行评价。按照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资格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统计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1日)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甲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乙类)。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三、日程安排
1.创意征集(2015年10月)
请同学们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和创新创业成果,深入挖掘自身优势和特色,积极动员,认真选题、联系指导教师、初步组建团队。按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至学院进行申报,于11月1日前将《创意征集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院团委,电子版发至zhufujiang@ouc.edu.cn。
2.寻找优质合伙人(2015年11月初)
为方便学生合理组队,请有组队需求的项目填写《团队人才需求表》(附件2),于11月1日前提交至院团委zhufujiang@ouc.edu.cn,由学院统一汇总上报校团委,校团委将联合各学院团委进行新媒体联动,适时推送需求信息,协助有核心技术和服务理念的参赛队伍以及具有参赛意愿的同学进行信息对接。
3.项目初步完善(2015年11月)
校团委对征集到的创意项目进行甄选,各学院指导通过甄选的项目团队开展前期市场调研和项目论证等工作,形成初步的创业计划书。期间,学校将举办大赛宣讲会,并邀请创业导师、往届获奖团队代表为意向参赛同学答疑解惑,分享撰写创业计划书、答辩与制作PPT的参赛经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项目遴选与调研(2015年12月-2016年2月)
11月28日前,各参赛团队在各学院指导下提交创业计划书纸质和电子版材料。
校团委组织专家对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盲评,盲评通过项目将有机会与风险投资人、企业家、创业导师和教授进行面对面项目诊断,最终评选出30支左右的团队入围校级赛,学校将为每支队伍提供1000—2000元资助,支持入围团队开展深入市场调研,进一步完善优化项目。
5.校级比赛(2016年3月)
邀请校内外创业导师、知名企业家、风险投资人及有关专家担任评委,对30支左右入围作品进行公开陈述、答辩评审,评选出校级竞赛一、二、三等奖若干,优秀团队将参加2016年省级及国家级“创青春”创业大赛,并遴选有潜质的项目入驻大学生活动中心的创新创业实验室。
四、表彰奖励
1. 创新创业学分
赛事级别 | 获得奖项 | 学分 |
国赛 | 特等及一等奖 | 5 |
二等奖 | 4 | |
二等一下奖 | 3 | |
参赛者 | 2 | |
省赛 | 特等及一等奖 | 4 |
二等奖 | 3 | |
二等一下奖 | 2 | |
参赛者 | 1 | |
校赛 | 特等及一等奖 | 2 |
其他奖项 | 1 | |
入围决赛参赛者 | 0.5 |
2. 推免奖励
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者(特等奖前五名、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或获得省级最高级别奖前二名者,可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以上获奖者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前三年平均学习成绩排名列所在专业或班级前50%;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水平测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3. 其他奖励
大赛获奖项目团队在同等条件下,将由校团委优先选拔入驻中国海洋大学创新创业实验室获得固定场地,并对该项目给予后期指导和支持。
五、 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做好学生参赛的组织指导工作。对于项目获得国赛银奖及以上的推荐学院,在年度红旗团委评选中优先获评“红旗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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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朱富江
联系电话:66781976
附件:
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