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等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方向) | 招生计划 | 备注 |
070703 | 海洋生物学 | 7 | |
071000 | 生物学 | 38 | |
071000 | 生物学(三亚) | 28 | 三亚海洋研究院计划 |
071300 | 生态学 | 31 | |
086001 | 生物技术与工程 | 69 | 含5个黄海所联合培养计划; 5个万里学院联合培养计划 |
086001 | 生物技术与工程(三亚) | 35 | 三亚海洋研究院计划 |
注:学院将根据复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对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名,不占以上招生计划。
三、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由学院予以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除学校要求上传的材料外,学院不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考生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为3月23日12:00。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面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实践(实验)能力。笔试内容在面试中予以考察。
1.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专业综合知识、人文素养、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能力、团结协作精神等。
通过提问回答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通过提问回答和随机抽题回答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专业素质(原笔试内容)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1)海洋生物学、生物学和生物技术与工程3个专业的复试考试科目是分子生物学。
2)生态学专业的复试考试科目是环境生物学。
3)实践(实验)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实践(实验)技能。
通过随机抽题回答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每生面试(含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7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专业素质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20%。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六、录取原则
1.各学科(专业或方向)按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
注:生物技术与工程01方向,待复试工作结束后,结合考生意愿和复试结果依次确定黄海所和万里学院联合培养人选(若意向人数少于计划人数,优先满足意向人员意愿,其余考生按录取总成绩由低到高依次确定联合培养人选,划定黄海所和万里学院联合培养人选范围后,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选择联合培养单位;若意向人数多于计划人数,则意向考生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联合培养人选);生物技术与工程01方向未录取考生,学院结合考生意愿和复试结果,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5人调整至生物技术与工程02方向(三亚)。调整方向的考生应按要求在国家调剂系统报名。
2.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cmls.ouc.edu.cn/)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
考生对公布的成绩有异议,可在公布期间内向学院申诉(联系人:白老师,邮箱:bailu@ouc.edu.cn,电话:0532-8203160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申诉复议工作,并给予考生答复。考生对复议结果不认可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查。
八、本方案由海洋生命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邮箱:bailu@ouc.edu.cn,电话0532-82031601,联系人:白老师
海洋生命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