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弘扬“涵海励志,博古崇今”的院训精神,激励海洋地球科学学院学生热爱地球科学事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地球科学事业的有用人才,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涵海励志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中国海洋大学“涵海励志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中国海洋大学“涵海励志助学金”由海洋地球科学学院退休教师朱而勤教授支持设立,用于奖励海洋地球科学品学兼优且当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奖励对象及金额
(一)本助学金用于奖励海洋地球科学品学兼优且当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本助学金自2022年起开始评选,直至项目资金支出完毕。每学年评审一次,每学年拟资助4名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25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具有服务国家、回报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三)学习勤奋,努力钻研,学业成绩优良,当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列专业前50%;
(四)当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五)热爱地球科学事业,有志从事地质勘探等相关工作;
(六)申请人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追回资助金。情节严重者,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进行处理。
四、评选办法
(一)学院发布评审通知;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班级提出申请;
(三)各班根据学生综合条件,择优推荐1名候选学生至学院管委会;
(四)学院审核并确定拟推荐学生人选,向管委会提交申请材料,管委会对拟推荐学生人选进行审核,确定获资助名单并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得助学金学生名单;
(五)为获得助学金学生发放助学金。
五、材料提交及要求
各班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2在线文档,于11月11日(周一)17:00前将材料(包括答辩PPT)发送至wanbin@ouc.edu.cn,拟于11月14日下午组织答辩。各班务必对拟推荐学生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其他材料待答辩结束后组织填写提交。
如有问题,请随时联系。
联系人:万斌
电话:0532-66786026
中国海洋大学“涵海励志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