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海大学字〔2022〕39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及评选条件
本年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参评项目具体情况见《附件1.2024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参评项目一览表》。
二、评选程序
各奖项由相应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负责启动评选工作。
1.各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发布奖项评选通知,并在“学工在线”系统及时开启项目批次,分配名额。
2.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登录“学工在线”系统提交申请。
3.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本单位申请学生的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按照评选条件通过适当方式选拔推荐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助名单,报相关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如出现经管理委员会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获奖助资格,名额不补。
5.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奖项颁发和表彰事宜。
三、提交材料
各班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2在线文档,于11月11日(周一)17:00前将材料(包括答辩PPT)发送至wanbin@ouc.edu.cn,拟于11月14日下午组织答辩。各班务必对拟推荐学生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其他材料待答辩结束后组织填写。
1.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报告(书面版)
2.中国海洋大学通用社会奖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
3.小米奖助学金需提交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
4.中集助学金、中海油助学金需提交申请表(书面版)、汇总表(电子版)
5.永旺奖学金需提交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
6.感谢信(书面版)
四、注意事项
1.学校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评选条件、评选时间和奖助金额各有不同,请各班严格按学院规定时间完成各环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评选,确保人奖(助)相适。
2.社会捐赠奖助学金是学校资助育人重点工作,请各班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生感恩教育,教育学生知恩感恩、奋发有为。学校、学院鼓励受奖助学生以撰写感谢信、录制音视频等方式向捐赠人汇报在校学习和生活情况,学院后续将收集优秀素材推荐至学校。
联系人:万斌
联系方式:66786026
联系邮箱:wanbin@ouc.edu.cn
联系地点:地质楼B203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