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万斌发布时间:2023-10-18浏览次数:14

全院各班级: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2-2023学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

本批次我院有8个校设项目,包括:

1.第十三届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本、硕);

2.第九届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硕);

3.第五届圣武奖学金(本);

4.首届小米奖助学金(本);

5.第七届德才奖学金(本);

6.2023年度中海油助学金(本);

7.2023年度天泰奖学金(本);

8.第十三届海之子成长助学金(本)。

2022-2023学年校设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名额分配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元)

名额

备注

1

第十三届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5000

3(本)、3(硕)

 

2

第九届东升研究生奖学金

2500

1(硕)

 

3

第五届圣武奖学金

5000

1(本)

 

4

首届小米奖助学金

5000

2(本)

助学金限特殊困难

5

第七届德才奖学金

3000

1(本)

 

6

2023年度中海油助学金

5000

1(本)

限困难生

7

2023年度天泰奖学金

5000

1(本)

限困难生

8

第十三届海之子成长助学金

3000

3(本)

限困难生

二、评选条件

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材料提交至班级,由班级初步评审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院。

2.学院将根据申请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服务社会、服务学生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并确定答辩名单。在公开答辩环节中,每人进行3分钟的个人汇报(可使用PPT)并回答评委提问,学院将根据答辩结果并结合各奖助学金的评定条件及申请范围综合研究后确定推荐候选人。

研究生请特别注意2020级及以后研究生申请奖学金之学术成果不可重复使用。如在评选过程中发现材料造假、违规,将立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

四、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根据评选条件及通知要求,准备附件2/附件3及答辩PPT,以班级为单位打包(以“年级+班级+社会捐赠奖助学金材料汇总”)发送至邮箱wanbin@ouc.edu.cn,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周六)下午17点,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如有问题,请随时联系。

联系人:万斌     

联系电话:0532-66786026

电子邮箱:wanbin@ouc.edu.cn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1.2022-2023学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名额分配情况.xlsx

    附件2.(本科生)海洋地球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申请人汇总表.xlsx

    附件3.(研究生)海洋地球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申请人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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