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广西新港湾奖学金、广西新港湾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2年中国海洋大学“广西新港湾奖学金、广西新港湾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中国海洋大学“广西新港湾奖学金、广西新港湾助学金”由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在校设立,“广西新港湾奖学金”用于奖励海洋地球科学学院、工程学院海洋工程系成绩优异、全面发展的优秀本科学生;“广西新港湾助学金”用于资助海洋地球科学学院、工程学院海洋工程系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评定学年内本科新生不参加评定。
二、奖励和资助对象及金额
1. “广西新港湾奖学金”用于奖励海洋地球科学学院、工程学院海洋工程系成绩优异、全面发展的优秀本科学生;“广西新港湾助学金”用于资助海洋地球科学学院、工程学院海洋工程系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评定学年内本科新生不参加评定。
2. “广西新港湾奖学金”每年奖励25人,其中海洋地球科学学院15人、工程学院海洋工程系10人;“广西新港湾助学金”每年资助25人,其中海洋地球科学学院15人、工程学院海洋工程系10人。管理委员会可视评定学年的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分配名额。
3. “广西新港湾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人;“广西新港湾助学金”资助金额为4000元/人。
四、评选条件
1. 符合《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海大学字〔2022〕39号)中规定的学生奖学金评审的基本条件。
2. “广西新港湾奖学金、广西新港湾助学金”奖励学生要求主修海洋地球科学学院、工程学院海洋工程系相关本科专业。
3. “广西新港湾奖学金”奖励学生要求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班级(专业)前10%(含)。“广西新港湾助学金”资助学生要求生活俭朴,评定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当学年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专业)前50%(含)。
4. 评定学年内未获得政府类奖学金和其它社会奖助学金的同学优先。
五、评选程序
1. 学校发布评审通知。
2.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3. 学院初审并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推荐材料,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综合审查,确定候选学生名单。
4.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安排学生候选人统一进行答辩评选。评审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管理委员会审核,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六、材料提交及要求
各参评学院评审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5日12:00前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交材料至海洋地球科学学院B20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交至wanbin@ouc.edu.cn:
1. 中国海洋大学“广西新港湾奖学金、广西新港湾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2. 中国海洋大学“广西新港湾奖学金、广西新港湾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
3. 中国海洋大学“广西新港湾奖学金、广西新港湾助学金”明细表(电子版);
4. 中国海洋大学“广西新港湾奖学金、广西新港湾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
5. 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年成绩表、成绩排名表各1份(均盖学校公章);
6. 如申请助学金的还需提交经由学院、学校盖章认定的《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2版)》。
联系人:万斌
电话:0532-66786026
邮箱:wanbin@ouc.edu.cn
“广西新港湾奖学金、广西新港湾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1 中国海洋大学“广西新港湾奖学金、广西新港湾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 中国海洋大学“广西新港湾奖学金、广西新港湾助学金”明细表.xlsx
附件3 中国海洋大学“广西新港湾奖学金、广西新港湾助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4 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2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