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地球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团建领航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婧发布时间:2021-10-07浏览次数:531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到实处,推动共青团改革举措在基层落地实施,着力提升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强化“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院团支部开展2021年度团建领航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团建领航项目分为团支部“领航团建”、团支部“活力团建”2个类别。

1.领航团建”项目,需根据参考范围(附件1)拟定项目内容,结合共青团改革要求具体举措,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通过立项研究、实施操作,产生具有可持续性和推广价值的项目成果。

2.活力团建”项目,可从拟定的参考范围中选择申报,也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自拟题目申报,要求围绕共青团改革、解决实际问题展开研究、实施操作,项目成果应具有针对性、应用性和实效性。

二、项目申报

各团支部按要求填写《海洋地球科学学院团建领航项目立项书》(附件2),鼓励联合申报。学院团委将组织带班辅导员对各团支部申报项目进行指导和初审,并择优推荐至校团委申报校级领航团建、活力团建项目。

非毕业年级团支部至少报送1项,1013前将带班辅导员审核后的Word版材料统一发送至zj2013@ouc.edu.cn

学院团委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立项情况。批准立项的团支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学院团委将于202112月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20225月进行结题验收。

三、项目支持

如项目被校团委成功立项,校团委将对确定立项的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其中“领航团建”团支部项目的经费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项,“活力团建”团支部项目的经费支持额度不超过500/项目经费使用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项目中期审核、结项后由校团委统一报销,经费要确保用于本项目,报销标准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

联系人:张婧

联系电话:66782461 

邮箱:zj2013@ouc.edu.cn

附件:

1.附件1:2021年度团建领航项目立项参考范围.docx

2.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团建领航项目立项书.docx

  

        共青团海洋地球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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