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毕业生派遣工作在即,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工作是毕业生派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在5月31日之前将《2021届××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填写完成,由班级负责人汇总后发到工作邮箱gzy@ouc.edu.cn(样表附后)。第二批上报名单根据工作情况另行通知。第二批离校的毕业生如果在这期间就业单位确定的也可随第一批填报。请各位毕业生务必与户口迁往目的地(单位或生源地所属派出所)确认好填表信息,不要依靠想象填写,以免造成所开材料无法使用的情况。
填表注意事项:
1、考取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毕业生,因单位录取与否短时间内难以确定,所以户口先不要迁回生源地,可暂不填写学院第一次和第二次统计的《2021届××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以免户口一旦迁出,造成这期间无法正常使用户口。因此这部分毕业生一定要等政审结束,单位已经确定录取,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统计时还没有接到单位通知的,各院报迁移名单时先不要将其报上来,等单位确定后可到户籍室自行办理户口迁移事宜。烦请各院分管这项工作的老师向学生讲明,避免户口误迁,给毕业生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单位不接收户口的,可事先征得生源地的落户地派出所同意,将户口迁回生源地。
4、本校本科生已考上本校研究生的,户口可继续放在本校,不需要迁出上报。
5、毕业生工作单位在青岛,要在青岛办理落户的,只需打印户籍证明落户,户籍证明上不需要写详细户口迁移地址,所以各院上报户口迁移地址时只需填写“青岛落户”即可。
6、毕业生中有已婚者,请在“备注栏”注明已婚。便于打印户口迁移证时更改信息。
7、户口没有在入学时迁来学校的请不需要填报,以免给户口迁移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8、填报《2021届××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中“户口迁往地具体地址”一栏时,请按照“省、市、区、街、门牌号”的格式填写。
9、填报时请注意本科生和研究生表格不同,以便于在打印户口迁移证时“个人文化程度”的更改,请勿填写错误。
10、由于学校落户派出所变更的原因,2018年之前入学(含2018年入学)的学生,户口依然在八大关派出所;2019年之后入学(含2019年入学)的学生,户口全部在辽阳东路派出所。各学院在统计填报附件《2021届××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时,因本科生都是2018年之前入学,不存在分表填报的问题,但研究生在填报时须注意按照入学年分表填报,以便区分所属派出所,详见附件的分表。
11、填报请使用户籍室提供的电子版文件《样表》格式填报毕业生信息,在表格标题处填写学院名称,表格中填报内容字体大小用宋体、10号字,每个表列填报内容居中。
12、如有不明事宜请与辅导员联系。
联系人:郭子悦老师;联系电话:6678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