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面向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紧缺优秀人才公告

发布者:郭子悦发布时间:2021-05-25浏览次数:126

  为进一步优化海曙区干部队伍结构,加大高素质后备人才资源储备力度,根据海曙区全力打造跨越发展的现代化示范中心城区,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的发展需要,宁波市海曙区事业单位决定面向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10名紧缺优秀人才。

  一、宁波市海曙区简介

  宁波市海曙区位于宁波中心城区核心区域,东临奉化江,北濒余姚江,西与余姚市接壤,南与奉化区连接,是海上丝路东方始发港,是缔造出宁波商帮传奇的一方沃土。全区面积595.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7.4万人。区域地理位置优越,经济繁荣,下辖7个镇、1个乡、9个街道,山水一体,城乡共生,人文历史悠久,交通设施发达,是宁波市的中心商贸商务区和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集聚了宁波最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是宁波的魅力城区、宜居之都、创业高地。海曙区肩负着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宁波港口经济圈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的历史使命,全力打造“创新之区”“智慧之区”“人文之区”“幸福之区”。

  二、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范围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本科生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95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1周岁及以下(1990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相应学历学位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国内高校的2021届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5.有志于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岗位、指标数及专业

  备注:以上所设专业均包含一级学科及以下二级学科。国(境)外学历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三、选聘流程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核及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9时—5月27日16时。

  2、报考人员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点击进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面向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紧缺优秀人才公告”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并选择对应岗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5月28日9时—5月30日16时。

  由海曙区组织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报名结果

  时间:2021年5月31日9时—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面向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紧缺优秀人才公告”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及确认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6月5日9时-16时,地点:武汉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第一会议室(武汉大学信息学部一食堂二楼)。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29号。现场报名人员需同时携带规定材料(详见附件2)。

  2、现场资格审核及确认:在现场报名点开展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同现场报名。其中,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携带规定资料(详见附件2)前往考点城市武汉接受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当场发放准考证。

  根据现场资格审核情况,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聘指标数比例不足3:1的,由海曙区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决定核减或调剂各岗位相应选聘指标。

  (五)考试

  考试形式:笔试+面试。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笔试地点初步拟安排在武汉大学,时间初定于2021年6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面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6月7日至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考生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面试空缺面试名额不递补。

  3.具体流程

  各阶段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地点在宁波。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指标数1:1进入考察。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和考察阶段因放弃或结果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前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说明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二)A类岗位中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三)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六)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202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相近的留学人员在报名时须备注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

  (七)报考人员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社保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八)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五、相关政策

  (一)选聘工作由海曙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选聘对象根据工作需要作统一分配。选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1年),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三)A类岗位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享受相当于不担负领导职责的七级职员工资福利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相当于不担负领导职责的八级职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A类岗位人员纳入海曙区年轻干部储备名单,如表现优秀并符合条件的,后期在职务晋升、挂职锻炼等方面可予以优先考虑。

  (五)新录用人员须在海曙区服务满5年。

  六、防疫相关事项

  在本次招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网址: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182/index.html;

  本次选聘工作咨询电话:

  0574-55889294、0574-55889299(工作时间开放);

  监督电话:0574-89188132(工作时间开放)

附件1:全国52所选聘高校名单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高校名单.doc

附件2:现场资格审核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doc

附件3: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面向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紧缺优秀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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