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2021年江苏省启东市公开选调优秀青年人才简章

发布者:郭子悦发布时间:2020-12-16浏览次数:305

为深化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优秀年轻干部源头储备,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名额
    1.选调对象: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选调名额:20名左右。
    二、选调条件
    1.选调对象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党爱国;品学兼优,事业心责任心强,志愿到基层工作;专业水平较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1周岁(即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即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在当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当年的12月31日)。
    5.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聘人选:
    (1)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为启东“两主两新两优”产业集群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相关领域发展急需的生物医药、船舶海工、材料工程、能源动力、电子信息、机械工程、港口航道、经济金融、城乡规划、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学科毕业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具有学生干部经历,或获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人员。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已在启东工作的不在此次选调范围之内。
    三、选调程序
    1.报名与初审。报名人员可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qidongzzb@163.com(邮件名:姓名+院校(单位)+专业+学历)。主要包括:
    (1)《江苏省启东市公开选调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内附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内);
    (2)《诚信承诺书》(需有手写签名);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为2021年应届生的提供)、学习成绩单;
    (4)学历学位、奖励及其他相关证书,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上述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压缩后控制在20MB以内)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前。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初试复审人员名单。
    2.初试与复审。初试采取面谈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根据初试与复审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3.复试。采取一定形式对通过初试人员进行复试。复试在启东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考生复试往返路费给予定额补贴(江苏省内500元,江苏省外1000元),在启复试期间食宿费用由启东市委组织部承担。
    4.体检考察。对拟选调人选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5.公示与聘用。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
    1.选调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启东市组织、人社部门跟踪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2.选调人员到启东工作后,一次性给予安家补贴,博士研究生10000元,硕士研究生5000元。3年内享受专项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博士研究生3500元、硕士研究生2500元,可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首个聘期(3年)期满后,继续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市财政按规定发放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按博士研究生每人20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的标准执行。选调人员不重复享受我市其他人才政策补贴。
    3.选调人员服务年限至少为3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等统筹安排到镇、园区、市级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优秀的,作为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信息发布网址:www.qddj.gov.cn(启东市委组织部门户网)、www.qdrcsc.com(启东人事人才网)。
    政策咨询电话:0513—80790816、80790818(启东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513—68218037(启东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六、本《简章》由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省启东市公开选调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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