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优秀紧缺专业青年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的源头储备,根据南通市“515”优才计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紧缺专业青年人才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南通市崇川区公开选调优秀紧缺专业青年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名额
选调对象:部分“双一流”高校(名单附后)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限该一流学科)或同层次境外名校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选调名额:25名。
二、选调条件
1.选调对象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专业水平较高,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1周岁(即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即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在当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当年的12月31日)。
5.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聘人选:
(1)最高学历为崇川发展急需的智能装备、信息技术、经济金融、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生物医药等学科毕业生;
(2)中**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任班长、院学生会副主席以上(或相应党、团职务)学生干部,或获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人员。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已在通工作的不在此次选调范围之内。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符合上述条件并自愿报名的毕业生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邮件名姓名+院校<单位>+专业+学历)发送至cczzbgbk@126.com。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
报名材料:
(1)《南通市崇川区公开选调优秀紧缺专业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内附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蓝底**照,JPG格式,20Kb以内)。
(2)《诚信承诺书》(需有手写签名);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为2021年应届生的提供)、学习成绩单;
(4)学历学位、奖励及其他相关证书,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工作成果及发布的文章等。
(上述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压缩后控制在20Mb以内)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初试复审人员名单。
(二)初试与复审。初试采取面谈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通过初试与复审,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评人员名单。
(三)综合能力考评。对初试人员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评人员名单,综合能力考评一般包括笔试、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根据初试和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体检考察。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六)公示与聘用。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选调情形或主动放弃的,依次递补。
四、相关政策
(一)选调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南通市崇川区组织、人社部门跟踪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 待遇。选调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一般安排到重点园区、重大项目或街道锻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表现优秀者,纳入区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新选调人员三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享受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津贴补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新选调“双一流高校”或同层次境外名校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优秀紧缺专业青年人才,在本市无房且购房自住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对南通籍以外、在工作区域没有住房的,五年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
(四)选调人员在本区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五整年(报考公务员除外)。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崇川先锋”微信公众号、崇川人力资源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政策咨询电话:0513-89088571。监督电话:0513-55082248(崇川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六、本简章由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组织部、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组织部
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2日
附:“双一流”高校名单(部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