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可信,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处分,志愿服务金山教育。
(二)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
(四)专业要求:专业对口或相近(综合考虑专业分类及专业特长),应聘幼儿园教师暂不作专业要求(同等条件下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五)从业资格:
1.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符合以下第一、第二阶段应聘条件的人员可放宽至试用期内取得。
2.取得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需二级甲等。
(六)除以上条件外,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与之相符。
第一阶段
本区生源:
除符合上述“应聘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见附件1)2021年应届本科生;
(2)部分师范大学(见附件1)师范类专业2021年应届本科生;
(3)上海部分高校(见附件1:A类6所,B类11所)2021年应届本科生;
(4)2021年应届研究生。
非本区生源:
除符合上述“应聘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见附件1)2021年应届本科生;
(2)部分师范大学(见附件1)师范类专业2021年应届本科生;
(3)上海部分高校(见附件1:A类6所)2021年应届本科生;
(4)2021年应届研究生。
不在以上范围的紧缺学科教师由区教育局人事科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职业学校招聘基础学科以外的专业学科教师,应聘条件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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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1)符合第一阶段应聘条件的往届毕业生。
(2)本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范围由区教育局人事科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三阶段
符合“应聘基本条件”的本区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