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海洋中心)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生态环境部直属的国家级业务中心,主要职能是开展海洋环境监测评价、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海洋生态环境灾害应急响应与损害评估技术支持等。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层次、短缺专业等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限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的毕业生(包括往届毕业生和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和学位证;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人数32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5日—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科研项目、论著、获奖荣誉以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扫描合并成1个PDF文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rsc@nmemc.org.cn)。PDF文件名和邮件主题统一命为“岗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多次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简历等材料进行筛选审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线及具体安排,将在海洋中心官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组织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在通过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各岗位分别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复核资格条件。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于由此产生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等信息在海洋中心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用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统一组织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岗位。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此次招聘的人员具有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单位有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公开招聘人员入职后可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等,并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四)考试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海洋中心网站另行发布。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招聘动态。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411-84783226
附件: 1.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3.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