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扬州市江都区人才服务中心

发布者:郭子悦发布时间:2020-12-02浏览次数:575

招聘信息RECRUITMENT INFORMATIOM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扬州市江都区“名校优生” 招聘人数:15
招聘对象:全职学历要求:本科以上
薪资水平:10000-11000工作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 
截止时间:2021-12-23职位类别:工程机械
专业要求:不限
职位描述: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2021年“名校优生”人才计划招聘简章 为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人才,拓宽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面向国内高校选聘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名额 选聘对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扬州大学2021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选聘名额:15名。 二、选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专业水平较高,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应在2021年毕业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1年12月31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优先选聘“城建规划、建筑工程、金融投资、交通工程、水利工程、船舶工程、机械工程、机电控制、环境保护、计算机、电子信息”等急需专业人才。 (五)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止简章发布之日); 2. 担任过院(系)级及以上团委正副书记,正副部长,学生会或同等学生组织正副主席(会长)、正副部长,班长、班团支部书记; 3. 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综合性奖励; 4. 获得过院(系)或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励。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22日。 2. 报名方式:登录江都党建网(http://www.jddj.gov.cn/)、江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du.gov.cn/jdrsj/)下载《报名表》(内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5kb)。 3. 报名材料:(1)《报名表》(填好后由班主任、院系党组织签署意见并盖章);(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3)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4)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及排名;(5)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6)院(系)级及以上获奖证书;(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8)学术成果、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9)本人自我介绍视频(视频内容主要介绍本人基本情况、专业特长、报考原因及就业规划等,视频格式为MP4,视频分辨率为720P,时长不超过2分钟,大小不超过50M,录制采取全身定点形式,录制过程不中断、不剪辑,录制内容不得进行后期优化处理)。以上材料按顺序1-9编号,1-8扫描为PDF格式文件,文件名注明:序号+姓名+材料类别。所有文件压缩打包后,文件名注明:江都名校优生+姓名+院校+专业,发送至邮箱jdmxys@126.com。 (二)资格初审与适岗评价。报名期间,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适岗评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根据报名人数和专业紧缺程度,综合考虑专业水平、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等因素,确定进入综合考评人员名单。 (三)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前须对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审,未能完整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综合考评以面试的方式在江都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综合考评的考生往返路费给予定额补贴,食宿统一安排)。 (四)确定人选。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提请扬州市江都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选聘人选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培养管理 (一)选聘人员为企业性质,与相关企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江都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江都工作期间考录为江都区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受此年限限制。 (二)选聘人员年收入本科13万元以上,硕士研究生15万元以上,博士研究生18万元以上,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三年内,按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2000元、3000元工资外补贴。试用期满后,在江都区域内购房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政策,本科生每人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自享受购房补贴之日起须继续在江都区工作5年以上)。 (三)选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一般安排到国有企业、园区工作,或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安排到相关镇、村(社区)和区级机关部门锻炼。 (四)建立跟踪培养机制,实施动态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择优纳入年轻干部人才库培养。选聘人员工作表现优秀者,适时优先使用。对试用期满工作能力不强、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五、相关事项 (一)本简章由扬州市江都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 (三)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政策咨询电话: 0514-86299011、86550468(江都区委组织部) 0514-86552369、80804232(江都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 0514-86558712(江都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0日

企业简介ENTERPRISE INTRODUCTION


扬州市江都区人才服务中心是由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的全区综合性人才服务机构,主要开展以下业务:
            为各类人才提供就业指导和业务咨询,承办人事代理,组织人才招聘活动,引进各类人才;开展人才交流活动,做好人才配置工作;建立人才信息系统,收集、发布人才供求信息;指导和推荐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办理人才流动相关手续;开展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人才工作业务。

  


联系方式CONTACT INFORMATION

联系人:孙伟

单位电话:0514-86552369

单位网址:

单位传真:

单位邮箱:jdmxys@126.com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  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85号

单位邮编:22520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