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学生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婧发布时间:2019-06-06浏览次数:761

各班级:

学生素质测评与评奖评优工作是对全校本科生在上一学年学习生活各方面情况的全面总结与表彰,对学生成长具有导向性和示范性。为准确高效地完成2018-2019学年学生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学生素质测评暂行办法》、《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奖励条例(试行)》和《海洋地球科学学院学生素质测评暂行办法》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开展相关工作。

2.充分认识学生素质测评与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注重工作的实效性。

3.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做好规划,注意与往年素质测评、评奖评优工作之间的衔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4.要加强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并严格履行公示程序。

二、时间安排

本次素质测评与评奖评优工作,统一在学工在线完成。

工作内容

时间节点

具体安排

 

素质测评

6.10-9.5

610

学校开启素质测评批次

618日前

学院学生会、各社团向团委报送

院级学生组织、社团干部建议加分申请表

和参与活动加分情况表

621

学院团委向各班级发送加分情况汇总表

818日前

各班级报送学生身心素质

《体育课/体测成绩汇总表》

829

学校导入全体学生文化课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82310:00成绩为准),导入(身心素质的)体育课成绩

94

学院提交素质测评结果

评奖评优

9.5-9.15

95

学生工作处开启评奖批次

99

学院提交奖学金评定结果

99

学生工作处审核奖学金评定结果

910

学生工作处开启评优批次

913

学院提交评优结果

915日前

学院完成优秀学生标兵推荐候选人在学工在线申请推荐工作

9月中下旬

优秀学生标兵答辩,具体时间待定

10月中旬

完成奖学金发放

 







三、说明事项

1、科学文化素质测评:成绩以教务处学籍科提供的为准。为保证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各班级督促外出交流学习的学生务必于新学期开学5个工作日内完成学分认证工作2018年春季学期缓考课程和2018年夏季学期课程成绩,计入本次素质测评;2019年春季学期缓考课程和2019年夏季学期课程成绩根据各班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确定

2、身心素质测评:体育课成绩一般仅计入身心素质测评项,不计入科学文化素质测评项。学生宿舍卫生成绩、参加体育锻炼的情况等有利于学生身心成长的各项数据将纳入身心素质测评项的测评范围,具体加减分标准请参照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3、实践能力素质测评:

所有在校级、院级学生组织及社团任职的学生,其实践能力素质测评加分情况以学生组织及社团指导部门建议加分为依据。请您注意:在各学生组织、社团任职但领取对应岗位报酬(如:四助工资)的学生,实践能力素质不予加分。

4、学校设先进班集体标兵荣誉称号。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参照山东省优秀班集体评选进行,经学院推荐、学校评选审核、公示无异议,确定10先进班集体标兵,一次性发放2000元奖金作为班级建设经费。请各班级积极申报。

5、本学年素质测评、评奖评优所涉及的奖学金、荣誉称号及其他名额分配,均按照各各班本科生总人数按比例分配。

特别提醒:

  1. 请您务必在院系开启测评批次前,完成学生班级调整!

    测评开启后,系统将锁定参测学生班级信息,无法修改!

    2.请告知外出交流学习的学生,务必于新学期开学5个工作日内完成学分认证工作。

    联系人:张婧、王文义  联系电话:66782461

    电子邮箱:zj2013@ouc.edu.cn

              wangwenyi@stu.ouc.edu.cn

             

     

    附件:附件:2018-2019学年院级学生组织及社团学生干部实践能力素质加分申请汇总表.xlsx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学生素质测评暂行办法.docx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2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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