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18年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经学院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推免生遴选工作。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党政领导、专家教授、班主任、团委书记和研究生秘书等。具体名单见附件1。
推荐类别与推荐条件。
推荐类别与条件按照《办法》执行。每位申请者仅可申请参加普通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保留入学资格两年从事管理工作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专项推免生中一种类型推荐,不能同时申请多种类型。
推荐名额。
普通推免生名额按照学校下达名额分配,具体人数分配见下表。
专业班级 | 班级人数 | 普通推免生名额 |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 38 | 4 |
地质学 | 51 | 7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51 | 6 |
优秀学生标兵、竞赛获奖、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保留入学资格两年从事管理工作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的名额学校单独下达,人数不受此名额限制。
四、推荐工作程序
1.学业成绩测算。推免生推荐条件中前三年平均学习成绩的排名以前三年平均学分绩为依据进行排名,具体参照附件2:《海洋地球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生成绩计算办法》,结果向全体学生公示3天。
2.个人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查学生的申请材料与推荐资格,确定普通推免生候选人和其他类别推免生拟推荐人选。
4.学院综合评定,确定拟推荐名单。
学院根据候选人学业成绩综合排名由高到低遴选,在对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结合学校下达各专业的推荐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含候补名单)。
学业成绩相同者,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学生”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推荐。对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组织专家答辩。
5.学院公示上报
学院将各类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在院内公示3天(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的申请材料一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核。
6. 学校公示
学校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以上办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2018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生成绩计算办法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