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激发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班主任工作的意见》和学校班主任工作考核评优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考核办法与程序
1.考核内容
班主任工作职责的完成情况和工作效果。
2.考核办法
班主任考核在党委学生工作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
(1)班主任认真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班主任进行集中工作汇报交流,根据班主任工作总结和工作效果进行班主任互评。
(2)学院深入了解班主任工作情况: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及有关部门的意见;组织学生进行班主任工作评议。
(3)学院结合班主任工作总结、互评结果、学生评议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评定。
(4)考核情况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
3.考核结果
优秀:完成工作任务且成绩突出,本年度内所带班级没有违纪受处分现象;学生满意率偏低者,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
合格: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不能完成工作任务。
4.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学院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学校授予“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并在全校范围内表彰,获奖者享受学校先进工作者待遇。
二、本办法由学院党团委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制定公布之日起实施。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