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关于选聘“海之子宣传大使” 开展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王可佳发布时间:2018-11-21浏览次数:423

各本科班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提升学校的地方影响力,学校拟继续选聘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海之子宣传大使赴各地开展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在校期间曾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主,曾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辅海洋地球科学学院拟组成3支队伍,共选聘8人,其中国奖学生不少于50%

二、选聘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领导;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熟悉国家和学校的学生资助、招生等相关政策,语言表达能力强,在同学中具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三、宣传形式

1.开展送政策进高中活动。

在学校向国奖学生高中母校寄送国奖喜报的基础上,宣传大使在寒假期间,回到家乡的母校及其他重点高中,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支持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组织观看《蓝色华章学弟学妹们介绍中国海洋大学及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的发展学科建设情况,引领更多有志于国家海洋事业的优秀学子报考海大

2.开展常态化宣传。

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创作宣传画、诗歌、歌曲、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中国海洋大学以及学生资助政策。

四、活动步骤

1.学院招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中的优秀代表担任宣传大使(鼓励跨学院组队省外生源优先),设计宣传活动计划方案有意向组队的同学请以团队为单位11月26上午11:00前将方案电子版报送至学院

2.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和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将于12月中上旬开展宣传大使培训会,对政策宣讲进行培训,组织上年度优秀宣传大使介绍经验。培训会安排另行通知

3.学校为宣传大使发放聘书、宣传资料和工作补贴,宣传大使在寒假期间开展工作;

4、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团队提交活动报告、个人感悟、相关照片(应包含活动典型场景,如与国奖喜报的合影等)、新闻报道等材料。学校将为宣传成效好、宣传范围覆盖两个高中200人次以上(宣传大使申请认定0.5个创新创业学分。

五、活动要求

各班充分调动获奖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要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计划;要创新宣传形式,使受聘学生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学校和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成才典型的示范者。

六、报送时间

1126提交宣传活动计划方案电子版(以团队为单位);

2月3日前提交总结

活动新闻稿依据活动开展时间随时报送。

联系人:王可佳 邮箱:wangkejia@ouc.edu.cn

联系电话:66782461
     附件1:宣传活动团队申报表.doc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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