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2016级、2017级本科生:
现将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要求,坚持客观、严肃、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全程公开,并将进行结果公示。
二、评定机制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均须经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申报、班级推荐参评、学院评审公示、学校终审复核公示。
三、评定范围、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评定范围
符合评审条件的我校全日制在校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
2、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当年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为“优秀”;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当年学校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且成绩排名在前10%,无不及格科目;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定范围
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为准。
2、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当年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一般应为“优秀”;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当年学校学习优秀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优先。
四、评定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推选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必须是班级推荐的同学)登录 “学工在线”系统提交申请。
2、学院成立学生奖助工作评审小组,汇总学生申请并组织评审工作,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名单通过答辩确定。
答辩时间:9月20日(周四)下午13:30(暂定)
答辩地点:地质楼B206
答辩时间:每人5分钟(PPT汇报3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
注:答辩ppt于9月16日(周日)中午12:00之前发送到wangkejia@ouc.edu.cn。
3、学院公示评审结果(5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向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并在“学工在线”系统审核提交本单位推荐学生。
5、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复核后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教育部。
五、材料提交及要求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学生先进事迹
仅提交电子版至邮箱,文件夹名称分别为“xx同学国家奖学金事迹材料”、“xx同学国家励志奖学金事迹材料”;文件夹中每个学生的文件名为“xx学院张三”。
2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行文人称不限。文章内容应打破惯常的“思想、学习、科研、实践”式的汇报材料模式,可以以某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以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进一步突出文章的故事性与感召力。
截止日期:公示期结束后,立即上交。
六、名额分配
学校总名额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70号)》明确下发。校内名额分配:国家奖学金以各学院二三四年级本科生人数占全校二三四年级本科生总人数的比例为基准进行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各学院二三四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占全校二三四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的比例为基准进行分配。院内分配名额:国家奖学金各班均等,均限推荐一名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生总人数的比例为基准进行分配。本年度申报不设候补。
为达到差额答辩的要求,各班推荐进行答辩的人数分配如下:
(1)我院共有7个国家奖学金名额,各班限推荐1名学生。
(2)我院共有18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各班推荐人数见附件2。
七、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2、在学校终审复核过程中,若出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条件不符、材料不规范,公示过程中有举报、质疑并经查实属实等问题,直接取消该申请人获奖资格,同时影响学院下一年度配额。
3、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大、学生关注度高,学院应从严要求、认真审核,努力树好学生典型,充分发挥获奖学生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从而达到以点带面,建设优良班风、院风的效果,进一步夯实我校优良学风。
4、此次评审工作主要通过“学工在线”完成,具体操作指南请见系统中的《操作手册》。
5、材料均以班级为单位报送,于2018年9月13日(周四)下午17:00之前将附件2发送至邮箱wangkejia@ouc.edu.cn。
6、任何不按照要求和截止日期提交材料的班级及个人,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名额调整至学院其他班级。
附件1:海洋地球科学学院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推荐名额.xlsx
附件2:班级版-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选.xlsx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