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奖励2018届第二批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的申报通知
全体2018届毕业生:
关于2018届第二批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奖励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的评选要求
根据《海大就业字〔2014〕7号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现就奖励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工作毕业生的评选要求做以下说明:
(一)范围:
与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正式签订三方协议的2018届统招统分毕业生,包括:
1.签约到西藏或新疆的毕业生;
2.签约到青海、甘肃、宁夏、贵州(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的毕业生;
3.签约到四川、云南、陕西、广西、内蒙古(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和重庆市的艰苦地区或行业的毕业生;(说明:艰苦地区的划分请参考人社部〔2006〕61号文)
4.到非西部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县级)就业的毕业生。
(二)具体要求:
学生平时表现良好,学习优秀,已经在2018年7月底取得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曾获奖励(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者优先。
二、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位同学认真查看通知,并填写附件一,于8月26日17:00之前发送到邮箱wangkejia@ouc.edu.cn
联系人:王可佳 电话:0532-66782461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2018年8月23日
附件一:2018年7月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信息表.xlsx
海大就业字〔2014〕7号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pdf
人社部〔2006〕61号文 全国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名单.doc